各位考生:
我校2023年对口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,成绩复核工作也已完成。根据《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》的录取规则,按照各专业考生总分排序(体育教育专业按照专项综合分排序)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名单。
考生请于5月11日16:30后登录我校对口招生报名系统(http://zsbxt.hfnu.edu.cn/dkbm/),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(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)查询本人的拟录取专业。
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公布如下:
招生专业 | 录取分数线 | 备注 |
服装与服饰设计 | 607.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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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营销 | 64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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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教育 | 田径 | 588.75 | 按专项综合分录取 |
篮球(男) | 578.09 |
乒乓球 | 578.25 |
体育舞蹈 | 603.86 |
武术套路 | 537.83 |
健美操 | 578.25 |
足球 | 601.5 |
羽毛球 | 616.13 |
重竞技 | 649.5 |
射箭 | 564.75 |
重竞技 | 648 | 按专项综合分限额录取 |
足球 | 600.38 |
体育舞蹈 | 592.13 |
羽毛球 | 586.35 |
录取规则:
1、市场营销专业
对专业技能测试合格,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,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,根据考生总分(含政策加分)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
总分(含政策加分)相同时,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,单科排序:文化素质测试、专业理论考试、专业技能测试。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2、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
对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,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,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,根据考生总分(含政策加分)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
总分(含政策加分)相同时,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单科排序:专业课、文化素质测试。专业课和文化素质测试分数都相同时,则按专业课的单项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单项顺序:服装主题设计、服装结构制图、服装缝纫工艺。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课成绩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3、体育教育专业
对专业课成绩合格,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达到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,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,按专项根据综合分(总分)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。综合分(总分)=文化素质测试成绩÷3×0.3×7.5+专业课成绩×0.7×7.5。
考生综合分(总分)相同时,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,单科排序:专业课、文化素质测试,专业课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都相同时,则按专业课成绩小数点后四位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。其中符合免专业课的考生,专业课考试成绩以满分100分计入综合分(总分),按综合分(总分)从高到低依次录取。
所有专项按以下原则分配录取名额:如某一专项实际参加考试考生数达不到录取计划150%,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:149-140%时,按计划录取名额数的90%分配名额;依次是139-130%(80%);129-120%(70%);119-100%(60%);100%以下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50%分配名额,小数点后不计。如果某一专项录不满,剩余指标将划入所有专项中按综合分(总分)高低依次录取,但每一专项总录取名额不超过该专项计划数的1.5倍。
公示期5月11日-5月17日,如有异议,请于5月17日15: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(招生办),也可直接向合肥师范学院纪委反映。
联系电话:招生办:0551-63674808 纪委办公室:0551-63828650